2006年11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债权人可诉核心股东

陈先生问:
  某公司欠我公司3万元货款未结。现在,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,但公司股东尚未进行清算。
  请问,我公司现在想要回欠款的话,起诉时应如何确定被告?
  本报作答: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,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以前,该企业法人应视为存续,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。
  据此,你公司可将该公司及其核心股东列为被告。